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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一刀切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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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中农一年有一半时间能吃上大米。贫农一年大约有四分之一的时间能吃上大米。而当地小地主居多,如第八村地主5户,生活状况与富农差不多。[6]

    西康省土改委员会调查组建国初也曾对汉源县第一区击谷乡堰坪村做过经济调查,其中具体调查了各阶层的收入情况。从占地比例数各阶层差距很大。如该村地主0户,5人,人均占有土地是本村中农的4倍,是贫农的但其每年人均实际收入约59石谷,只相当于本村中农年人均收入的倍,是本村贫农年人均收入的将近5倍。而中农和贫农的实际消费状况又如何呢。可详见下表:

    表二:四川汉源县第一区击谷乡堰坪村土改前后贫农中农年生活消耗统计表:

    成份黄谷巴盐布炭清油桐油肉零用折谷

    贫农解放后257斤2斤4两4斤5斤2斗

    解放前294斤斤斤5两4斤斤

    中农解放后2597斤斤4斤2两5斤4两6斤

    解放前2594斤斤斤6两5斤4两6斤

    备考谷的单位为石,一石相当于20市斤。2斤为旧制,6两斤。布为窄口面土白布或兰布。4此表以全年计。

    (注:本表引自《汉源县第一区击谷乡堰坪村关于土地改革前后土地占有情况与生活情况变化暨生产调查报告》,95年9月29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康//57/50。)

    由上表可知,一个中农一年的生活费,就是每天6斤黄米的口粮,每月将近半斤肉,一年能有两身土布新单衣。这也就是说,该村人均占有土地于贫农的地主,年收入一倍于中农的,也就是这些东西。而因为小地主通常都要供养子女上学,再加上因土地面积多再多些农具、耕畜的花费,何况这些人家往往都还想着要攒钱买地,故一个5口之家的地主即使只想保持相当于中农的生活水平,想来也确实不易。[69]正如费孝通所说:“有限的土地生产力和农民已经很低的生活水准是经不起地主阶层们的挥霍的。把中国一般中小地主描写成养尊处优、穷奢极侈的人物,我觉得是不太切当的。‘一粥一饭’式的家训即使不能算是实况的描写,地主阶层平均所占的土地面积也可以告诉我们,他们所能维持的也不能太过于小康的水准。”[70]

    关于中国的小地主多半“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就为攒几钱……买点儿地”的情况,在今天已经不是什么奇谈怪论了。唐致卿的研究除了介绍到一些地富的财产是下力干活,“是自己治(置)的,是力农致富”外,[7]还依据山东惠民县成氏、沾化县许氏、高苑县和家店张氏世代购地的契约文书等各种原始资料,很清楚地说明了众多小地主或富农日积月累攒钱购地的经过:

    成氏自嘉庆十三年(0年)到民国三十年(94年)前后年间,历5代,分2次购得22块地,总共亩。最大的一块07亩,最小的一块仅06亩。平均每年购地仅064亩弱。

    许氏自光绪三年(77年)至民国三十一年(942年)65年间,经三代,分次买进块土地,最大的一块6亩,最小的一块仅分多地,总共买进亩,平均每年买024亩。

    张氏则从乾隆八年(74年)至民国三十六年(947年)204年间,历5代分26次买进26块地,最大的一块亩,最小的只有不到2分半地,总共买进亩,平均每年购进09

    因为无权无势,纯粹靠力农致富,因此不少小地主和富农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或生产能力。这造成这些小地主或富农与佃户或雇工的关系会呈现出两极的情况,很难一概而论,说小地主一定作恶多,作恶少。有些农户的印象,地主越小就越苛刻越扣门儿,像天不亮就用各种声音闹觉,赶着雇工出工;下了工回来还要被要求挑水、铡草、填栏、喂牲口之类的地主富农,并不少见。[7]但雇主待雇工“亲如家人”,“平时主雇同坐共食,并无主仆名分”,“男人同伙计吃小米干粮,家中女人吃粗粮”,“掌柜和伙计都一块劳动,凑在一起谈天说地”的情况,同族接济,富也富不到哪儿去,穷也穷不到哪儿去的情况,也同样不少。[74]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也是郭德宏没有提到的很重要的一点,其实是中国小地主所具有的革命性问题。换言之,中国的小地主(包括许多富农)因为多半力农致富,又有些文化,容易接受新思想,对来自军阀官僚政治和帝国主义的压迫相当敏感,因而往往会同情革命,甚至参加革命。自己革命成功,转而把同样可能革命,甚至是已经投身革命的众多小地主一棍子打死,在这一点上,很难认为是适当的作法。

    有关小地主革命性的问题,**有过相当深入的调查和说明。他在调查江西寻乌的情况时,就发现:因为小地主占着绝对大多数,政治上却受中地主阶层的统治,“在经济上受资本主义侵蚀和政府机关(大中地主的)压榨(派款)”,因而他们“接受新文化比哪一个阶级(都)要快要普及”,“他们革命的要求在初期革命运动中也表现得很迫切,革命的活动亦很猛进”。因此他们中的激进者不少都成了**。“如死去了的斗争领导者潘丽(**县委书记)、刘维炉(三二五暴动时革委会主席)、刘维锷(**区委委员)等,现在的斗争领导者古柏(**县委书记)、钟锡?(红军营长)、黄余贵(**区委书记)等等,以及没有参加合作社后头参加革命的,如梅汝黄(红军大队政治委员)等,都是这个阶层里头的人。”[75]

    实际上,早期的**党组织,包括苏维埃革命时期的**党政军组织当中,出身或成份是地主、富农者投身革命的人相当多。陈耀煌对鄂豫皖**组织及苏区的研究,对此已有说明。[76]另以赣西南根据地为例,瑞金早期的党员曾经“百分之八十是地主富农”,“上犹党员八十多人,地主富农占三十多人”。[77]因而90年反富农斗争开始后,被“开除的地主富农有一千余人”。[7]大批开除一年后,党员干部当中仍有数十名地主和富农成份者。[79]也正是当年采取大批开除地主富农成份的党员出党的做法,促成了富田事变,造成了数以万计地方党员干部和红军指战员惨死的历史悲剧。而事实上,正如戴向青所云,赣西南**党组织和根据地,早期恰恰就是当地富有家庭的子弟利用他们在地方上的资源艰辛创立起来的,他们并非是不革命或反革命的。[0]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940年代后半期,因为痛恨国民党的**统治,在国民党统治区内许多官僚、将领和地主、富农家庭出身,包括不少将领和较富有的地方人士,投身到**组织的地下活动,乃至于武装斗争之中,帮助**夺取和接管南方各省市,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这样的例子更是举不胜举了。然而,因为建国后在阶级问题上采取了“一刀切”的政策,南方各省的地下党组织及其所领导的外围组织和武装部队,几乎统统因其阶级成份“严重不纯”,而长期受到怀疑。不少人还因此被打成“地主恶霸集团”或其他名目的“反革命组织”,遭遇开除党籍、判刑入狱,甚至是被杀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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