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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恶俗的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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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恶俗。

    因为秒se秋她妈竟然和国王有一腿。

    好吧,愿意看的,继续看。不愿意看的,跳过这一章。

    有一天,秒se秋在梦中呓语:“跑,跑,跑…”

    自从秒se秋加入一鸣帮后,笑三姐都和她住在一起。秒se秋一说梦话,立刻把笑三姐惊醒了。

    笑三姐是个体贴的女孩子,怕她做恶梦,急忙摇醒她。

    秒se秋醒过来,抱着笑三姐痛哭流涕。

    笑三姐淳淳善诱,秒se秋才说起了自己的往事。

    五十年前,世界各地战乱频繁,到处是战火,到处是悲伤,到处是厮杀与哭嚎。

    那是一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

    在一个地处山脚的偏僻小山村,因为地势隐蔽,远离人群聚集之地,从而免受战火的摧残。

    那里住着几户人家,靠着打猎为生。

    有次村头的猎户谭不才的媳妇生了个胖小子,那年月在小山村里,这可是个大喜事,于是几个猎户就凑到一起喝酒庆祝,喝多了众人就话多起来。

    谁喝多了都一样,有的人话多,有的人借酒装疯,有的人骂娘,有的人打人。还有斯文一点的,睡觉。少剑属于最后一种,经常稀里糊涂的回到家,早上起来发觉自己躺在床上,就是不知道怎么回来的。

    酒桌上大多数话是不作数的。当然也有作数的,看在什么年代。

    有些年代,就算是喝多了,说过的话也是要算数的。

    那是个有仁有义的年代,一语千金,与现在的社会风气迥然不同。

    那年头,一个男人,讲话不算数,是寸步难行的。

    失信之人,无义,无德。

    村尾的秒七斤媳妇刚刚有喜,谭不才因为高兴喝高了,拍着秒七斤的肩膀,团着舌头道:“兄弟,大家都是躲避战乱,才来到这里,乱世图个安稳清静,今儿个大哥我高兴,想跟你商量个事。”

    秒七斤忙道:“大哥,有何事请说。”

    谭不才又咕咚喝下一大碗,道:“兄弟,适才听你说弟妹有喜,我们来定个约怎么样?”

    众猎户在一旁起哄好啊好啊,秒七斤也表示同意。

    谭不才话也说不利索,口齿不清道:“兄弟,我这三小子可爱吧,喜欢不,我喜欢,你喜欢不?”

    这真是不厚道,你让秒七斤怎么说,谁不喜欢自己的娃?除非不是亲生的。你喜欢就行了,干嘛要问我喜欢不喜欢,我能说不喜欢吗?

    于是秒七斤说喜欢。

    谭不才来劲了:“喜欢啊,喜欢就好。你喜欢的话将来弟妹要是生个小子,让他们结拜为兄弟;要是生个闺女,我们结为亲家如何?”

    这谭不才已经有一儿一女,胖小子排行老三。

    说真的,秒七斤刚刚说的不是假话,是真喜欢,他挺喜欢胖小子,欣然表示同意。

    当下邀请众猎户作证,立下誓约。

    那年头,人们比较重视承诺,一诺千金,绝不反悔。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后来秒七斤媳妇果然生了个闺女,取名秒娥,遂与谭不才家三小子谭弘国从小定了终身。

    两娃儿从小在一起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猎户们也时常开两人的玩笑,久而久之,二人也都把对方当成了心上人,以为将来有一天会拜堂成亲,永远守在一起。

    谭不才以前是个小小的武官,会点武功,也读过几天书,时常教谭弘国识字练武,以及一些做人的道理。

    岁月荏苒,转眼间孩子们都已经长大,谭弘国已经十八,秒娥也年华十七。

    谭弘国的哥哥姐姐都已经成家,谭不才与秒七斤两家人盘算着,择ri让两娃儿完婚。

    殊不知此时谭弘国已有自己的主张。这都怪他老爹,不学好,教打猎就教打猎呗,偏偏还教儿子识字练武,这不是成心让儿子有主张嘛。

    谭宏国从小在老爹的熏陶下,已经不甘心和哥哥姐姐一样,一辈子呆在小山窝里打猎为生。

    他想要去闯荡,要在这个乱世干一番事业,再回来和秒娥成亲。

    家人实在拗不过谭弘国,谭不才打也打了,关也关了。

    谭弘国就横下一条心要出去,谭不才见儿子执意要走,也就心软了。

    毕竟是亲骨肉,怎不能把他宰了吧。

    谭弘国就带上老爹以前当小军官时候的佩刀,告别了秒娥走出了小山村去寻找自己的梦想。

    一个猎户走了,一个国王诞生了。

    恶俗的桥段还是有点励志。

    不是天生的王子和公主的故事,而是流血流汗,自己奋斗成为国王的热血青年,和青梅竹马的爱人之间的故事。

    少剑尽量让这个桥段不那么恶俗。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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