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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黑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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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咱们要讲的是一个关于旅馆杀人的重案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个超级罪犯,他在 90 年代的时候流窜了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疯狂作案 26 起,残忍杀害了 25 人。更离谱的是,这家伙还曾经逃到国外躲藏了两年。而他所有的杀人案,都发生在旅馆房间里。

    今天我们故事的主角

    姓名:李枝永

    国籍:中国

    身高:1.70

    李枝永出生在农村,父母都是文盲,家里兄弟姐妹 6 个,全靠那一亩薄田勉强维持生计。

    因为家里实在太穷,李枝永直到 12 岁才上小学一年级。初中毕业后,他就离开了家乡出去闯荡。

    李枝永在外面打工的同时,还自学了电器维修,并且钻研了一些经商方面的学问。

    有一天,李枝永偶然遇到了一位商人,商人告诉他,要想成功,不能只靠经商,还必须结交各种各样的朋友,了解各行各业的知识,既要成为专家,又要成为杂家。

    李枝永听了商人的话,开始结交三教九流的朋友,逐渐学会了很多军事学问,比如攻其不备、速战速决、声东击西、欲擒故纵、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利用矛盾、各个击破等等。他还特别学习了法律和侦查方面的知识。

    虽然李枝永为了从商走了不少地方,也考察了不少项目,但由于没有资金,他的计划只能停留在想象阶段,无法付诸实践。

    1985 年,李枝永流落到瑞丽时,已经穷困潦倒,连一碗米线都吃不起了。

    就在他走投无路之际,一个昆明的惯偷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惯偷告诉李枝永:“堂堂男子汉,岂能被一泡尿憋死?”于是,惯偷开始教李枝永如何扭门撬锁,如何销赃转移。

    就这样,李枝永被拉下了水,同时也改变了他的命运。

    1996 年 4 月 17 日下午 2 点,云南省瑞丽市银河派出所接到市客运站招待所电话报称,该所 150 房间旅客何建新惨死在自己的床位上,身上的钱及身份证都失踪了。听说发生了杀人案,派出所不敢怠慢,立即向市公安局作了报告。20 多分钟后,瑞丽市局长、副局长带领法医等刑侦干警,赶到了现场。

    死者何建新被电击器连续击打心脏致死。经现场拍照取证之后,侦查人员立刻查阅了住宿登记,看到 4 月 16 日与死者何建新同住者所持身份证地址是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姓名为高盛龙。

    据服务员回忆,高盛龙身高 1.70 左右,很瘦,面黑,背驼,身穿黑色西装。不过服务员觉得,高盛龙似乎是云南本地口音,不像是广西人。

    这个高盛龙杀人手段非常熟练,死者没有发出半点声响。现场勘察表明,高盛龙没有留下指纹、足印等任何证据。

    看来,高盛龙绝对是一个惯犯,并且不是第一次杀人。瑞丽警方非常吃惊,马上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感觉到了此案沉重的分量。

    这个高盛龙竟敢在全国轰轰烈烈、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中顶风作案,他绝非等闲之辈。

    刑侦干警立刻联想到了三年前公安部串并的旅馆系列杀人抢劫案,从作案场所到手段等等,极为相似。

    于是便调取案宗,发现同类案件最初在 3 年前,也就是 1993 年的 2 月 7 日。

    1993 年 2 月 8 日上午 9 点钟,云南省保山市客运站饭店的服务员象往常一样,走上三楼开始打扫房间。当她来到 305 房间时,照例先习惯性地叩门数下,并轻声询问:“服务员,打扫房间?”房间内毫无反应,看来客人已经退房走了,服务员便用钥匙打开房门。当她推开房门,隐约感觉到有股肉烧焦的气味。她定睛往里一看,不禁大吃一惊:靠外侧墙壁的那张床上,仰面朝天躺着一具扭曲的尸体!

    “啊!”服务员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引来了饭店的其他服务员和几名旅客。

    云南省保山市东门派出所接到报案,这名叫马天强的旅客,死在保山市客运站旅社的 305 房内。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发现马天强双目圆睁,死在床上。现场没有血迹和搏斗痕迹,尸体上心脏部位有明显电击伤。

    看来,凶手是在深夜,悄悄靠近马天强,用电击枪将其活活电死的。根据联系马天强的家属,确认死者马天强系云南省腾冲县上营乡大好坪村人,52 岁,系经营小百货的个体户。案发前一天即 1993 年 2 月 7 日,他携带大约 2 万元钱前来保山市进货,这些钱现在已经不见踪影。

    与马天强同住一室的霍庆贵清晨已经离店,并用马天强的身份证从服务台取走了死者的押金。霍庆贵被列为重大杀人嫌疑。

    这个案件并非没有线索,首先,凶手留下了霍庆贵的身份证登记信息。

    其次,凶手还和几个人接触过。刑警在住宿登记簿上查到,案发前一天晚上,霍庆贵住的不是 305 房间,而是与一位名叫邱明华的四川内江市东兴区高梁镇邓河村人同住 213 房间。

    邱明华此时尚未离店,警方立即找到他。邱明华当过兵,身高体壮,有 1 米 8。他在前一天中午入住,几小时后霍庆贵就住了进来,两人吹了一会牛。据霍庆贵说,他是个体户,已经赚了几十万,这次是来讨债的。后来也许看邱明华强壮如牛,怕万一发生搏斗不是对手,霍庆贵找了个借口更换了一个房间。

    霍庆贵夜晚在屋里杀死了同屋的人并实施了抢劫,这件事把邱明华吓得半死,魂都快飞了。由于邱明华在案发前和凶手接触过几个小时,因此对凶手的印象比较深,很快就向警方描述了凶手的相貌特征。

    据他描述,霍庆贵的个子不高,大约 1.7 米左右,人比较瘦,但肩膀挺宽,看起来还是有些力气的。他的打扮一看就是长期在江湖行走,做生意或者行骗的。他身穿黑色西装,脚蹬黑色皮鞋,手提黑色皮包,讲着一口云南口音很重的普通话。

    邱明华还表示,如果再次看到霍庆贵,一定可以认出来。

    警方得到这些重要线索后,立即带着热心的邱明华赶赴保山,抓捕霍庆贵。然而,当他们赶到大湾村时,还没来得及抓捕,邱明华就发现这个霍庆贵和他见过的霍庆贵完全不同,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大湾村村长也作证说,霍庆贵是个老实巴结的农民,多年没有离开过村子,只是偶尔去乡里赶集。2 月份的时候,霍庆贵从没离开过家。

    警方经过调查,可以断定霍庆贵根本就不是作案人。随后警方询问霍庆贵,霍庆贵说他在 1992 年 11 月上旬和未婚妻去保山市“红光照相馆”拍结婚照时,放在中山装上衣口袋里的身份证和几十元钱都被扒手偷走了。霍庆贵的未婚妻还告诉刑警,当时在照相馆发现身份证和钱被扒窃时,照相馆的一位营业说她看见小偷下手的,因怕小偷报复而不敢吭声。霍庆贵已经在公安局备案,重新领了新身份证。

    经过反复调查,霍庆贵没有说谎。然而,这起杀人案的线索却突然中断了。刑警们并没有放弃,他们推测,会不会是那个偷走霍庆贵身份证的小偷干了这些案子呢?于是,他们决定寻找这个小偷。

    刑警们来到了“红光照相馆”,找到了当时目击小偷扒窃霍庆贵身份证的女营业员。据女营业员回忆,那个小偷是个二十四五岁的男青年,矮个子,小脑袋,一只眼睛的眼皮上有一个较为明显的疤痕。

    女营业员还说,这个小偷以前就在这里混,她以前见到过他被群众扭送到公安局,似乎姓宋。

    刑警们得到了这个消息后,分析认为小偷很有可能是保山当地人。于是,刑警们调集了本市犯有扒窃前科的小偷的所有资料,经过一番查找,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到了住在川江路的宋建中身上。宋建中,二十六岁,原是建筑公司电工,1989 年因扒窃而被捕,送劳动教养三年。去年劳教期满回来后,靠做临时工谋生。据街道干部反映,宋建中的生活过得很滋润,远非临时工收入所能达到的,警方判断其显然有重操旧业之嫌。

    市局刑侦大队的一位领导拍板决定:“请女营业员秘密辨认,如果宋建中确是扒窃霍庆贵的小偷,就寻机抓起来突审!”

    当天晚上,刑警们得知宋建中在“欢欢舞厅”跳舞,便把照相馆女营业员带去,请她在几十名舞客中辨认曾经见到过的小偷。女营业员辨认了一会儿,指认了宋建中:“就是他!”

    于是,宋建中被押到市公安局后,办“2.7 凶杀案”的刑警立刻对他进行了审讯,不问别的,单问去年 11 月上旬在“红光照相馆”扒窃身份证之事。

    宋建中折进过局子,深知警方办案的路子,闻言愣了一下:“怎么问这个……”刑警说道:“你扒窃的那张身份证,现被发现和最近发生的一起杀人抢劫案有关。这意味着什么,想必你也知道!”

    宋建中听了,马上吓得大叫:“这和我没有关系。你们别栽赃陷害我啊!”随后,他就作了交代。

    原来,去年 11 月上旬的一个上午,宋建中在保山市“大新商场”作案,他把一个穿黑色西装、手提黑色皮包的三十来岁的男子定为目标。趁对方的注意力集中在柜台里的商品上时,他凑拢上去,把两根手指头伸进了对方的衣兜。但是,宋建中失算了,他的手指还没触摸到什么东西时,已经被那人用一只孔武有力的大手隔着衣服牢牢抓住了!

    宋建中惊恐地说道:“哦!这……对……对不起……”

    那个男子低声命令道:“跟我走!”两人来到商场一角,那个男子说道:“听着,大家都是走江湖的,我不打算难为你,但你必须给我办一件事……”

    宋建中连忙说道:“大哥,请吩咐!请吩咐!”那个男子说道:“你给我去搞几张身份证来,年龄在 20 岁以上,40 岁以下,面容接近于我。3 天后的下午 2 点钟,在这里见面,交货!”

    宋建中说道:“是!是!”那个男子又说道:“你如果失信于我,那你今后就别再想干这一行了,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明白吗?”

    三天后,宋建中去约定的地方,把他所窃得的三张身份证交给了“黑衣人”。“黑衣人”给了他 20 元钱后,扬长而去。从此,宋建中再也未见到过这个“黑衣人”。

    宋建中的交代,证实了梁新贵所同室而居的人与宋建中所描述的“黑衣人”的外貌特征十分相似。

    这可能是唯一和凶手有关的线索。然而,刑警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侦破工作陷入僵局的时候,这个所谓的假霍庆贵居然又犯案了。

    一张张身份证,一连串的旅馆杀人事件……4 月 12 日晚,一位名叫姚兴华的 26 岁青年,惨死于保山市东门联营旅社 304 房,身上的 3500 元现金和身份证不翼而飞。姚兴华刚刚结婚 1 年,是来保山跑运输的,谁知道不明不白送了命。

    当晚与他同住的旅客名叫陶弼才,身份证信息为保山市辛街乡周里村人。经过现场检查,姚兴华也是被电击致死。

    根据服务员对凶手的描述,这个陶弼才和那个凶手不仅相貌非常一致,甚至还穿着相同的黑西装,看来就是同一个人。

    唯一的线索,就是现场遗留下的一张身份证。

    有了第一次黑衣人用霍庆贵身份证作案的前车之鉴,刑警们对调查陶弼才之行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果然,陶弼才在马天强和姚兴华被害期间,远在几百公里外的广东,没有作案时间。

    根据陶弼才的介绍,他的钱包和身份证早在一年多前就被偷走了。

    刑警们又找到了看守所里的小偷宋建中,他承认陶弼才的身份证也是他扒窃后送给“黑衣人”的三张身份证中的一张。

    正当保山刑警们绞尽脑汁、千方百计搜寻黑衣人的时候,这个狡猾的罪犯竟然已经跑到了大理。

    4 月 22 日晚,来自江苏省溧水县明觉乡光明村的翟先云,被害于下关客运总站对面的建设旅社南楼 209 房。与死者同住一室的旅客早已不知去向,而此人住宿登记的姓名竟然是十天前被杀的姚兴华。

    根据服务员的回忆,4 月 22 日下午,“黑衣人”提着黑色皮包,出现在服务台小姐面前,问道:“还有房间吗?”服务员回答:“有。”“我要一个两人房间里的床铺,这样可以节省一点开支。”出门在外的人都想节省开支,服务员便把他安排在 208 房间。服务员告诉他,208 房间里已经住有一个旅客,是江苏来的。这个以“姚光华”的身份证登记住宿的“黑衣人”连连点头,脸露笑容:“我喜欢有个人作伴,太好了!”

    据后来案发后二楼服务员告诉刑警,她在“姚光华”住进 208 房间后去送开水和拖鞋时,听见“姚光华”和另一位旅客、江苏省溧水县 41 岁的翟先云谈得很热络,全然没有当天晚上要发生血案的迹象。

    接到通报,保山刑警立马赶到大理。现场和之前两起杀人案完全一致,凶手也是使用电击枪,身穿黑西装。而且,单凭这张姚兴华的身份证就可以证明凶手的身份。

    然而,就在刑警们还在大理走访目击者的时候,竟然又发生了一起杀人案!

    1993 年 5 月 2 日,在昆明南客站招待所的 206 房,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一位名叫魏永祥的西北大汉,他的随身携带的上万元现金也不翼而飞。而凶手的作案方式,与前几起案件如出一辙。然而,这一次,凶手却使用了另一张身份证——苴国进。

    刑警们心急如焚,他们从大理赶到昆明,试图抓住这个神秘的黑衣人。然而,他们还没来得及站稳脚跟,黑衣人又在 5 月 5 日出现在了昆明西客站招待所。这一次,他用赵武成的身份证登记住宿,并声称李维佼是他的同事,需要另开一间房。随后,他将一名叫范桂生的老人杀死在客房内,老人的皮包和里面的 6000 多元现金也被他带走了。

    在短短的三个月内,这个神秘的黑衣人横跨三市,连伤 5 命,案件惊动了云南省公安厅。省公安厅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厅长彭建飞、刑侦处长黄镒先和副处长杨有光三位资深高级警官经过反复商议,认为必须在短时间内抓住凶手。

    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将几个案件并案处理。根据西客运站招待所服务员提供的信息,以及住宿登记簿上的记录,易门铜矿工会干部王洪福在黑衣人杀害范桂生之前的 5 月 4 日曾与他同住一室。省厅决定,由具有 30 多年公安侦查生涯的省公安厅作战室副主任欧良发带领年轻侦查员张磊赴滇西查苴国进、赵武成和李维佼;由省交通厅公安处副处长李代彪率领刑警芮卫东到易门铜矿找王洪福。

    欧良发和张磊首先来到腾冲查少妇李维佼,却发现李维佼已于 1990 年从腾冲嫁到了粱河县。侦查人员转至粱河县,经查实,1993 年 2 月至 5 月,从没出过远门的农村妇女李维佼,根本就没有离开过梁河县。李维佼的嫌疑被排除。

    后来,警方用了大量精力反复调查,终于找到了所谓的李维佼。原来,她是昆明当地一个站街妓女。根据她回忆,一个穿黑衣的男人找她要求嫖娼,她就跟随这个男人去了一家旅馆。旅馆要求登记,男人就从衣兜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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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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