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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齐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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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人笑道:“人性复杂,人心阴暗,并不以修为高低来分多寡。小地方的人物,哪怕见识短浅,可是也不全是傻子。你若作此想,迟早有一天会吃亏的。”

    孩子哦了一声,“娘亲熟稔人心,为何不直接出面谈?”

    妇人耐心解释道:“看看咱们的穿着,任你去哪家店铺买东西,只要是稍微精明的卖家,都忍不住会宰客的。”

    孩子叹了口气,“只是我们如此扭捏,也太不舒心了。”

    妇人蹲下身,双手扶住孩子的脸颊,望着那张酷似他爹的容貌,正色道:“记住,修心,亦是修行之一。顺境修力,逆境修心,缺一不可。”

    孩子晃了晃脑袋,挣脱开妇人的双手,没好气道:“又来这套空泛道理,烦死了。”

    妇人有些无奈,却也没有继续语重心长传授道理,只觉得自家孩子天资好、根骨好,又有两个姓氏的家世作为靠山,所以未来的路还很长,虽说性情稍显偏执阴沉,但是大可以慢慢文火慢炖,拔苗助长才是最大的不妥。

    听着小巷里的无趣对话,女童有些忧愁,“白猿爷爷,要是那人死活不愿意卖东西,我们怎么办啊?”

    双手及膝如猿猴的老人笑了笑,“那就让他去死好了。老奴来此,本就是为了应付这种最坏的情况,要不然那笔钱,就等于打了水漂,连个响儿也没有。不过到时候小姐的安危,会有些麻烦,估计得托付给宋家,或是李家才行。”

    抛开其它不说,若是杀人,虽然老人会被圣人驱逐出境,但是比起无声无息打了个水漂,算是往水里投下一颗石子,好歹有点水花溅起。

    只不过不到万不得已,老人绝不会出此下策,毕竟那部剑经意义再大,正阳山再视若珍宝,比起自己肩头上这位小姐的长生大道,终究是远远逊色的,最少对老人而言,是如此认为。

    小镇四姓十族,以卢氏为首。

    但如果放在外边,恰恰相反,实则是卢氏垫底,源于由卢氏主支当国执政的一个王朝,被大骊两大边军联手覆灭后,卢氏在东宝瓶洲的地位,已是岌岌可危。

    巷子那边,刘羡阳听着卢正淳说着什么高官厚禄、腰缠万贯、美女如云,就像是对着一个掉书柜的宋集薪,格外恼火,上前一步,指着卢正淳的鼻子斩钉截铁道:“那铠甲是我刘家的祖传,跟钱没关系!你就算今天就让我搬到你家去住,从今以后你卢正淳每天喊我爷爷,我也懒得理你!姓卢的,听清楚了没?!”

    孤零零站在泥瓶巷口子上的卢正淳,死死盯着眼前这个混不吝,摆明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卢家大少一头撞死在这里的心都有了。

    之前自己在廊桥那边担任说客,挡住刘羡阳去往铁匠铺子的路,结果出师不利,回到福禄街的宅子,爷爷招待过了那些高高在上的贵客,不露声色地将他喊到密室,没有说任何狠话,也没有说任何家族大业的大话,只是指着白布下的尸体,“正淳啊,爷爷没有其它要求,只希望别让你弟弟死不瞑目,希望到了头七那天,你已经走出小镇,就当是替他看看外边的风景。”

    卢正淳突然眼眶湿润,哽咽颤声道:“刘羡阳,算我求你了,好不好?”

    刘羡阳目瞪口呆。

    这位锦衣玉食的年轻人,愈发脆弱无助,嘴唇颤抖,泣不成声道:“好不好?我给你下跪,我给你认错,行不行?”

    扑通一声。

    卢正淳结结实实跪在泥瓶巷的泥地上,开始磕头。

    男儿膝下有黄金。

    年轻人磕头磕得很不含糊,砰砰作响。

    泥瓶巷外墙脚根那边,小女孩脚丫一下一下轻轻踢着老人胸膛,想着这一路行来,相中了哪些入眼的山峰,想着挑选哪一座搬回家乡才好。

    男孩有些幸灾乐祸,随口问道:“娘亲,这个姓卢的是不是失心疯了?以后咱们难道真要带着个疯子离开小镇,那多丢人现眼啊?”

    妇人神色复杂,想起许多亲眼目睹的奇人异事,欲言又止,最后摇头道:“不会的。”

    刘羡阳有些手足无措。

    高大少年打破脑袋也想不到卢正淳会如此作为,一个小镇最富裕门户的嫡长孙,就这么跪在自己脚边磕头?

    刘羡阳脸色纠结,就在此时,一直在观察刘羡阳和卢正淳的草鞋少年,突然扯了扯他的袖子,对他轻轻摇头。

    刘羡阳于心不忍道:“这也太不像话了……”

    陈平安眼神坚毅,不言而喻。

    大大咧咧的高大少年,已经有心软的迹象。

    可是在黑衣少女眼中烂好人的草鞋少年,此刻反而显得极其铁石心肠。

    陈平安的直觉告诉他,如果刘羡阳在卢正淳下跪之前,答应下来这笔买卖,说不定最多吃些苦头,但是性命无忧。可是现在刘羡阳,已经陷入自己之前遇到的困境,当时若非齐先生插手,自己的命运就是杀死苻南华,然后被杀,或是云霞山的人,或是老龙城。

    而且更致命的是,按照宁姑娘告诉他的“规矩”,卢正淳本身就是小镇人氏的话,他或者卢家要杀刘羡阳,齐先生极有可能是无法管束的。

    陈平安心思一转,趁着卢正淳还在拼命磕头,压低嗓音跟刘羡阳说道:“实在不行就假装答应他,咱们先见到阮师傅,等你被收为徒弟再说。”

    刘羡阳点了点头,对卢正淳说道:“哥们,你还是先起来吧,起来说话!你他娘的这么整,算哪门子事!”

    卢正淳没有起身,抬起头,红肿额头上沾满泥土。

    刘羡阳无奈道:“不过你需要先回去,跟他们好好合计合计,商量出一个公道价格才行,别再糊弄我了,我又不是傻子,什么两百贯铜钱,且不说我会不会亏到姥姥家,只说那帮贵人不嫌掉价吗?”

    卢正淳缓缓起身,笑道:“是这个理儿!只要你肯松口就好,刘羡阳,以后我卢正淳就是你兄弟了!你认不认我都没关系,反正我认你!”

    刘羡阳走过去,跟卢正淳勾肩搭背,一起走向巷口,安慰道:“老卢啊,以后可要带着兄弟一起享福。回头等到这笔买卖谈成了,我怎么都该请你喝顿好酒。”

    卢正淳一边擦抹额头,一边欢畅笑道:“喝酒还不简单,这有什么难的,而且我来请,哪能让你破费,就这么说定,不然老哥我可就生气了。”

    刘羡阳哈哈笑道:“就知道老卢你是厚道人,以后跟你混准没错!”

    陈平安跟在两人身后,稍稍偏向小巷墙壁一侧,死死盯住巷口那边的动静。

    ————

    白袍男子带着少年宋集薪,在年迈管事的领路匣,赶往督造官衙署后厅。

    管事说那位远道而来的书院李先生,在此等候了小半个时辰后,说要动身去学塾拜访一位儒门长辈。

    宋长镜对此不置一词,只是问道:“死在小巷的那个刺客,查出来是哪方势力的棋子没?”

    管事有些犹豫。

    宋长镜皱眉道:“嗯?”

    年迈老人赶紧弯腰惶恐道:“正是福禄街的宋家。”

    宋长镜冷笑道:“也不知道给本王一点点惊喜!”

    年迈管事汗如雨下。

    宋集薪默不作声,眼神炽热。

    学塾内,齐静春轻轻放下书本,转头望去,门口那边站着一位面容英俊的年轻人,高冠儒衫,笑而不语。

    齐静春面容沉静,不苟言笑。

    小镇上,一个身穿古怪衣服的光头男人,赤脚而行,神色枯槁,来到铁锁井旁,望向深井,双手合十,闭眼轻声道:“佛观一钵水,十万八千虫。”

    小镇外,一座山峰之巅,有人立于一株参天古树的粗壮树枝上,眺望小镇轮廓,腰悬一枚虎符,背负一柄长剑。

    此方天地之外。

    一条倾斜向上、仿佛通天的漫长道路上,四周云雾缭绕,看不到任何风景。

    有年纪轻轻的黄冠道姑,身骑白鹿,缓缓登高。

    她身旁又有一位面如冠玉的道士,步伐轻灵,如行云流水,有一红一青两条长须大鱼,在他四周萦绕游曳。

    儒释道兵,三教一家,即将齐聚于小镇。

    小镇南边溪畔的铁匠铺,父女打铁,火星四溅如一场绚烂火雨。

    男人手持剑胚,对正在抡锤的马尾辫少女说道:“这段时日,不要去小镇了。”

    少女手上的力道立即弱了一大截,感觉全身力气都随着小镇上的吃食点心溜走了。

    男人气笑道:“出息!”

    少女化悲愤为力量,重重一锤,使劲砸在通红剑条上。

    璀璨火花照映之下,少女如一尊火神降世。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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