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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莉靓舞卷 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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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了,大部分学生都有了着落,少数几个没有归宿的,成了孤魂野鬼,这些人在大多数学校95%以上的就业率中,被登记为“出国”,我和冬冬同学都享受了这种待遇。

    冬冬整个大学时代都在各种泡妞、爽、玩中度过了,功课马马虎虎都及格了,毕业证和学位证都到手了。来自广西的他身无分文,也不心忧天下,大学四年全都是贷款过来的,曾经参加公务员考试即随后的支援西部大学生村官计划,通过笔试和面试后,就该上岗了,但显然他是不打算去了——拿着1000多块的工资,去一个鸟不拉丝的穷地方,白干三年,只能勉强把大学贷款还完,什么都不会剩下,这太他玛不爽了。喜欢自由的他,根本就对混官场没兴趣,现在即将毕业,他也在忙着跟女朋友过把瘾就死,毕业了各奔西东。

    而我的工作大计,除了在网上投了几份石沉大海的简历,毫无希望可言。

    事实上,除了广东的几个皮包公司回信回电话要我去面试,以及徽州江淮汽车营销中心让我去实习外,还有一个合肥的江淮晨报让我去笔试。而这些也是我大学毕业后所可能去试试的地方。

    不过我对此不报太大希望,反倒绝望之极,感觉是人生末日,快要死掉的感觉。这倒也不是危言耸听。

    在一塌糊涂bbs上泡着,总能第一时间得到一些真实社会的信息,而这其中就有许多令我触目惊心、胆战心惊的事迹,有些惨绝人寰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使我对社会估计的多坏都不嫌坏。

    其中有一个帖子表明,在这个只有一万多人的论坛上,至少有20多人亲自经历过自己的亲戚、同学、同乡失踪事件,多数是出外打工、或偶尔外出、或上了火车,然后就杳无音讯。失去联系,父母伤心欲绝,政府部门却只给登记个“失踪”完事。这社会太不安全了。

    其中最悲摧的一例,是一个在南方某市打工的姑娘,她一个表哥在十年前失踪了。那天晚上她在街上逛街。在经过一个角落时,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她最开始没怎么在意,以为听错了。直到那叫声响了多次。她循声望去,发现是一个乞丐,那是多么悲惨的一个乞丐啊!他趴在一张板子上,头发又长又脏,两条腿和右臂都没了……

    姑娘凑过去一看,惊呆了,这人居然就是她失踪10年的表哥。

    表哥涕泪交加,沉声讲述了他的经过:一次在大街上不经意撞了一个人一下,然后就昏迷过去。醒来后只知道四周一片漆黑。浑身疼痛。过了大约一年的时间,再一次见到世面的他,就成了这幅模样,成了被人控制、重度残疾的一个乞丐,每天的伙食是包子稀饭,只有过年有一顿鸡腿儿吃。就这样过了十年。十年,你玛陈奕讯在那矫情地唱“十年之后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只是朋友”,人家是十年后什么都没了连亲人都记不得了一辈子全毁了。这就是社会,这就是我们这个国度,鲁迅说。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他真的一点都没错。我们这是非人间,是地狱,连地狱都不如。他妈的!

    历史上有两个手握权柄的恶毒妇,一个是刘邦他老婆,人称吕后,她因为嫉妒,把刘邦最好看的那个小老婆砍去四肢,挖去眼睛,割掉舌头、鼻子和耳朵,毒哑嗓子,扔进猪圈,称为“人彘”,还给她儿子看,结果把那儿子吓成了精神失常;另外那个是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她把他老公的第一个大老婆砍去四肢,放进酒桶里,称之为“酒腪(可能记忆有误,回头修正)”。最毒妇人心,大概就是这俩毒女人所验证的。

    不过男人也没好哪去。古时候一个当官的土财主,在一次招待客人时,他的一个小妾有点不敬的笑了笑,他生气了。没过多久,那个小妾就端坐在一个大盘子里,被当成了一道菜端上了桌子,她被整个儿放进锅里蒸熟了。这个财主大笑着,从小妾身上撕掉一块肉开始大快朵颐,并让来客一起吃。这件事后来把一个叫古龙的台湾武侠小说家吓得不轻,导致他在自己的书中描述了那么多变态怪异的人性。

    并非只有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也一样,或者至少传说中是一样的。一对夫妇去巴黎度蜜月,在一家店中妻子去了试衣间之类的封闭房间就再也没出来,而且再也找不到了。丈夫很郁闷,从此堕落天涯去寻她,终于有一天在一个叫巴厘岛的地方看一场所谓的“畸形秀”时,发现那个没有四肢、又瞎又哑、皮肤溃烂的所谓畸形,竟然就是他失踪了许多年的妻子。

    当然这个外国的故事可能是编的,但咱们中国的却都是的确发生过的。

    我有理由害怕。

    我害怕,当我孤身一人去南方那些个城市找工作时,也会莫名其妙地成为这种比吕后和武则天制造的“人彘”、“酒腪”还不如的境地,现实比历史更残忍,比恐怖片更恐怖,超越了你能想象的限度。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在等待着我,可能没有上面这些例子惨,但更离奇更悲摧。

    一个长相清秀的大学生小伙子,去南方打工,被忽悠进了一家公司,工作需要出国,去泰国。一开始,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打了什么针,吃了一些药,结果命根子失去了功能,胸部发育起来,本来清秀的男生,变得漂亮的比女生还妖媚。没办法,他只得做了阉割手术,成了一名人妖。他需要天天节食保持身材,需要天天服用雌激素维持女性性征,需要在老板的打骂下训练舞蹈,表演赚钱。他失去了做一个男人所能享受的一切:结婚,生子,繁衍后代,过日子。那都成了不可能事件。他需要跟妓女似的卖笑不卖身,他也无身可卖,除了……。他的寿命变得很短,人妖大都只能活到三四十岁。而且老了会很凄惨,比古时候的太监还不如。他终于通过一个去泰国游玩的中国人把自己的情况曝光了,他获得了自由,可自由又能怎样?本该属于他的一切都无法再拥有,他无颜见他的父母家人。还好做人妖挣钱快。他把自己收入的大部分寄给了家。照片上的他穿着裙子。化着浓妆,确实一点儿都无法看的出来他曾是一个男性。

    好吧,这事儿太离奇了。虽然上了新闻,有照片为证,应该假不了,但毕竟还是有可能是编的。我为何要这么悲观消极,总望坏处想,想的这么惨呢?

    这到真怪不了我悲观,因为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同样是在南方某城,一个民营企业家,千万富豪。突然有一天凭空消失了,他的妻女苦找不得,预感到是被恶人眼红他家的财富加以相害了,不得不贱卖了企业,全家搬到另一个城市,隐姓埋名活下去了。

    几年后。那个城市某处拆迁,在一个地基的石柱子里面,人们发现了那个企业家,他被活活灌注进了一个水泥柱中,就因为他有钱。

    这就是社会。没有什么道理和正义可言,每个人在里面活着都是极其脆弱的。我怕的有理。

    我怕走上社会,会遭遇这诸多不幸命运。

    我本来长相清秀,皮肤白皙,被同学们私底下称为“小白”,我本来就长得象女的,在雪妃等人的强迫下穿上女装走上大街没一个人怀疑我是男的,那时候我被称为美女的次数远远多过帅哥,我怕我会莫名其妙地成了泰国某妓院的一名人妖。

    又或者,我不小心得罪了什么人,或没得罪什么人只是因为被某黑社会丐帮大哥相中了,不知被用什么东西迷晕了,然后身上的重要器官都没了,成了一个又脏又臭丑陋不堪的最悲惨的街头乞丐,每天只能面对泥土,呼吸别人脚底下的气息,只能勉强抬起脖子,才能看到别人的鞋和小腿,只能凄惨的喊着给点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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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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